| 给国际雇员的许可(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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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2-26 17:22 |
| 一个国际雇员必须有工作许可才可以在瑞典工作,如果被雇佣超过三个月,则必须获得居留许可或如前所述某些情况下的入境签证。申请工作许可必须有雇主的书面请求(使用AMS PF 101704表格),有至少每月13000瑞典克朗的税前收入,有住处,和雇佣合同结束后预计离开瑞典的时间。除以上必备条件外,建议你还要有一封瑞典雇主的推荐信,说明为何雇用一个具有你这样的技能和资格的国际雇员而非瑞典雇员的原因。申请可以送到原籍国或现居国的使领馆,申请审批过程为平均为6-8周。许可一般一次批准期限为一年,并可在瑞典移民局续签。国外使领馆和代表处的联系电话和实用信息可登录网站www.utrikes.regeringen.se/inenglish/missions/index.htm。有关工作许可的详情可登录瑞典移民局网站www.migrationsverket.se或直接联系,电话: (+46 31) 774 6100传真: (+46 31) 795 5330(哥德堡地区)。 |